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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八项措施服务困难群众
 
http://www.qhnews.com   西宁晚报  2008-03-11 08:51

  青海新闻网讯 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真正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到实处,城西区近日又出台八项便民措施,为具有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这八项便民措施的具体内容:一是农民工因工伤欠薪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再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二是具有农业人口户籍,现在西宁市城西区从事非农业工作人员;三是持有下岗优惠证、五保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书的人员;四是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五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六是持有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书的残疾人;七是患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无法治愈的人员;八是怀孕七个月以上或处于国家规定的产假、哺乳假的妇女。符合这些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人员,城西区均可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作者: 孙安滨)

 
 
  编辑: 王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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