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今年春节期间,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被执行人返家过年容易寻找的时机,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霄某与罗某因离婚一案,城西区法院依法判决由罗某给付霄某房屋折价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霄某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透露被执行人罗某已外出务工,春节前可能回来。于是,案件承办法官四处打听,终于得知,春节时罗某已回西宁,便将罗某传唤至法院。刚开始,罗某态度强硬。针对罗某的抵触情绪,案件承办法官对罗某做了两天的劝解说服工作,为他宣讲法律政策。经过法官的劝解,罗某表示,一定将钱交到法院。大年初八早上,罗某将此案全部执行款项交给了法院。当承办法官通知霄某来取款时,霄某握住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若不是法官过节不忘记执行,这笔钱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呢!” (作者:贾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