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07年9月27日至29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部门对西宁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了考核验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现就西宁市拟命名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事宜在青海省环境保护局网站(www.qhepb.gov.cn)、青海日报和西宁晚报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7年9月30日———2007年10月10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电话:0971-8124326
13909716389 传真:0971-8120421 0971-8149307 通讯地址: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810007 电子邮件:qhwkc@163.com
三、公示期间,青海省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西宁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2007年9月30日